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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局旅游和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
工作开展情况
发布日期:2018-02-12 浏览次数: 字号:[ ]

一、林业部门旅游工作开展情况

在林业支持旅游产业发展方面,近年来,林业部门按照市委打造“紫金花城、神秘骊靬”大景区的总体部署,结合业务工作实际,创新思路,全力发挥林业在“紫金花城、神秘骊靬”大景区建设中的作用,全力提升林业景观服务功能。一是在市区西部沙枣胡杨观赏林一、二期工程等建设项目中,改变以往单纯建设防护林的传统思路,以“增绿、增色、增香、增景”为目标定位,在设计中增加了观花、彩叶树种比例,采取密植、自由布置等手段体现近自然景观效果。二是在环城防护林区建设了荒漠旱生植物园、花灌木培育区、胡杨育种试验区等专题园区。利用国家森林抚育、公益林管护等项目资金,对部分林带内的空地进行了平整夯实、对树木进行了适当造型修整,全面整治了区域环境卫生,改善了林区面貌,打通了市民林下休憩通道。新建了免费洗车场、开辟了休闲烧烤区,增加了市民到环城防护林区郊游的野趣。三是积极主动支持植物园、百菊园、紫藤长廊、郁金香赏花基地等建设项目,及时做好供水、用地、林木移植等配合工作,保障了环城防护林区“紫金花城”各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四是以“美丽乡村”建设为切入点,积极做好乡村美化绿化香花工作,在村庄绿化设计、种苗提供、技术指导等方面提供了全方位服务和支持,改变了以往农村“四旁”杂乱无章、绿化不足的状况,部分村社实现了“绿化美、花草香、林果茂”的历史性改变,使广大农民享受到了与城市居民同等的生产生活环境,切身感受到了“紫金花城、浪漫金昌”建设带来的实惠。五是永昌北海子和金川金水湖被纳入国家湿地公园试点范围,已到位中央投资900万元,这也是我市首次得到国家湿地建设项目投资。随着项目的实施,湿地景观服务功能必将得到拓展,在“紫金花城、神秘骊靬”大景区中的优势将进一步发挥。六是林区生态保护取得明显成效,林业生态景观服务功能持续增强。通过国家公益林管护、沙化土地封禁保护试点、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整治等工作的开展,以花草滩林场、喇叭泉林场为代表的国有林区林草植被管护得到全面加强,森林景观保护成效明显,以种苗、花卉为主的林业产业得到较快发展。七是社会林业发展迅速,助推生态休闲旅游。2014年以来,在全市香草花卉产业发展的带动下,新兴市场主体看到了发展林业产业的曙光,提振了民间资本投入生态建设的决心和信心,全市林业新兴市场主体进入了发展壮大的快车道,形成了甘肃聚森源高新农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大禾绿能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金昌市红红火火枣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金川区茂源苗圃等一些叫得响、有市场的龙头企业,在林木育苗、香草花卉培育、农林产品精深加工、乡村生态旅游、林业采摘、生态环境治理等方面提供了有力支撑。

在旅游类林业工程建设方面,根据《2017年全市旅游工作要点》任务分解,我局承担金昌市区西部沙枣胡杨观赏林(二期)工程建设,该工程是市列2017年重点建设项目,总规划面积137.8公顷,实际绿化面积82.243公顷,概算投资1568.9万元。整体工程已全部完成,苗木成活率较高,配套工程运行正常,工程总体形象良好。该工程将与相邻的市区西部防护林、环城防护林、沙枣胡杨观赏林一期工程、金昌国防工业基地蓄洪生态治理工程等共同组成市区西部生态景观综合体,提升城市森林生态效益,为打造森林城市奠定坚实基础。永昌县2017年实施了武当山绿化工程,绿化面积23.33公顷,祁连圆柏、红柳和金叶榆等苗木成活率较高,工程总体形象良好

在配合旅游产业发展方面,全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积极服务旅游产业发展,今年,共有4个旅游类项目使用林地得到批复,其中省林业厅批复3个,分别是永昌县北海子沙枣林景观工程(5.025公顷)、永昌县五佛寺修建附属设施项目(0.0225公顷)、永昌县红山窑乡毛卜喇车辘沟生态旅游项目(0.5217公顷),批复面积5.5692公顷。国家林业局批复1个,即G570金昌(下四分)至永昌及S212线红沙岗至下四分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批复面积17.6701公顷。

二、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回访调研祁连山生态环境整治情况报告重点任务落实方案及2018年林业旅游重点工作

根据市委办发[2017]151号文件,分解由我局牵头完成的中办回访报告重点任务有两项。一是“制定出台《金昌市贯彻落实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方案的意见》,明确责任清单和考核制度。成立金昌市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领导小组和协调推进组,协调推进组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统筹推进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在具体工作中,按照市委主要领导批示和市政府领导的要求,我局正在根据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方案的实施意见》(甘发〔2017〕35号),牵头起草《金昌市贯彻落实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方案的意见》,初稿已完成,将于本周内完成征求意见,并报请市委、市政府审定后印发实施。对应省上的相关安排,拟成立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金昌市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领导小组。市政府成立协调推进组,协调推进组办公室拟设在市林业局,负责日常工作。二是“按照省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协调推进办公室(省林业厅)安排,进一步核实我市确定国家公园界限和范围,及时做好公示和区界标识等工作”。在具体工作中,11月上旬,甘肃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协调推进组办公室组织省民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林业厅等相关成员单位,对永昌县境内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范围进行了勘界优化及功能区划外业调查调研工作。12月14日甘肃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协调推进组办公室组织国家林业局西安专员办、省国土资源厅、省农牧厅等单位到永昌县开展祁连山国家公园自然资源本底县级调查工作。根据我省目前工作开展情况,祁连山国家公园将划分为核心保护区、生态修复区、传统利用区和自然教育游憩区四个区。永昌县境内祁连山国家公园初步划定总面积33518公顷,占原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我市境内总面积(34560公顷)的96.98%。其中传统利用区4处(西大河护林站区域、小罗泉区域、尖山沟口区域、石门子沟区域),总面积29903公顷;自然教育游憩区3处(豹子头自然教育游憩区、云庄寺自然教育游憩区、夹道自然教育游憩区),总面积3615公顷。林业部门在前期协调市县各相关部门多次报送相关资料的基础上,正在根据省上的安排进一步完善、核实相关数据和资料,仅12月份就已经两次就范围划定数据库进行了修改完善,其它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下一步,我局将按照重点任务职责分工,加强与国家林业局和省林业厅对接,全力争取政策、项目、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支持。三是在旅游项目发展中,2018年计划在祁连山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项目区完成人工造林0.3万亩、封山育林5万亩投资650万元。申报立项实施高速公路枢纽区进行绿化(二期)工程,初步规划面积800亩,投资1000万元。

三、对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和中办回访报告中涉林政策的解读

一是从体制试点功能分区中自然教育游憩区的设置和回访报告“对实验区旅游、参观等活动.....避免一律关停”,“高起点规划发展全域旅游...协调处理好旅游开发与生态保护的关系”,“加大对两省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的支持力度”,要求国家林业局“进一步研究解决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的旅游、民生等项目准入问题”等表述来看,国家将在林业与旅游业融合发展上出台相应的新政策,有助于满足群众对生态旅游的需要,必须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将有政策支持。

二是从“加快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作”,“加大对两省林业、水土保护等专项资金支持力度,加大对甘肃符合政策耕地退耕还林还草的支持力度”等表述来看,国家将进一步加大对祁连山森林湿地管护、防护林建设、退耕还林、林下经济发展、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等支持力度,有助于相关项目的申报和实施。

三是明确支持将生态管护员纳入公益性岗位并扩大规模,对自然资源实行统一管护。有助于解决祁连山林区及周边生态保护和森林、草原等自然资源管理力量不足的问题。

四、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

(一)体制试点的意义

一是建立整体性保护机制,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增强生态系统连通性,统筹跨区域生态保护与建设,实施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统一管理,更加有效地保护祁连山自然生态系统原真性、完整性。

二是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维护生态系统平衡。打通动物迁徙廊道,增强雪豹等珍稀动物栖息地的适宜性、连通性,保护和恢复野生种群。

三是增强祁连山生态功能,促进民生福祉和社会稳定。统筹保护与利用,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生态保护体系。转变传统农牧业生产方式,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二)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坚定不移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坚持以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为核心的生态功能定位,加强自然生态保护修复,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新格局。

基本原则是,保护优先、永续利用;创新体制、系统保护;统筹协调、和谐共生;政府主导、多方参与。

(三)范围及目标定位

总面积5.02万平方公里,甘肃片区3.44万平方公里。甘肃包括8县34乡199村4.7万人。目标定位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先行区域;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示范区域;生态系统修复样板区域。

(四)主要任务

建立国家主导区域联动生态保护管理新体制;建立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综合治理新机制;探索生态保护与民生改善协调发展新模式;健全资源开发管控和有序退出机制;建立生态保护长效机制。

(五)工作责任安排

甘肃、青海两省履行试点工作主体责任,甘肃省牵头推进试点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国家林业局会同两省制定体制试点实施方案,同步编制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制定相关管理条例、规定和实施办法。2017年编制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划定功能分区,全面启动试点各项工作。2018年年底前完成国家公园内各类资源的权属确认、登记、管理机构组建等重点试点任务。2020年前基本完成试点各项任务,并根据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结合试点进展情况,研究正式设立祁连山国家公园。

根据我省前期安排,将制定一个总体方案、编制三个专项方案(范围划定方案、人员和资产处置方案、管理体制和机构设置方案)。但在省委、省政府11月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方案>的实施意见》中,只明确了编制甘肃片区实施方案,配套制定实施办法或工作计划,根据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完成甘肃片区总体规划,并没有明确需要编制哪些专项规划。

国家林业局正在组织编制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省林业厅正在组织编制甘肃片区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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